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拓日新能: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23-05-05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
                   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时30分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 临时增加提案:直接持有公司28.14%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提请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一并审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通过,为提
高决策效率,奥欣投资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提请将公司上
述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及通知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1. 提案股东:奥欣投资
    2. 提案程序说明: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奥欣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
加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奥欣投资提请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1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公
司董事会核查,截至 2023 年 5 月 4 日,奥欣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397,590,71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4%,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时,上述临时提案
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奥欣投资
书面提出增加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提案时间、程序以及提
案内容符合的相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
       除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公司董事会将增加
临时提案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
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
                 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
   10.00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一)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3年4月29日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上述提案1-6、提案8-10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提案8涉及关联交
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上述提案7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
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1 室。
    (三)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9:30 至 12:00 和 14:00 至 17:00。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2-804 室
    电话:0755-29680031

                                      4
    传真:0755-86612620
    电子邮箱:liangjingtao@topraysolar.com
    联系人:梁景陶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8。
    2.投票简称:拓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
     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
     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
     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
           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