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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
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
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张
家港新材料”)的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其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
审 议 同意:张家港新材料拟与相关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东华能源或张家港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在
上述决议范围内,制定并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公司、融资规模、
利率、期限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调整等事项,全权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的融资租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
的议案》

    为盘活子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与使用效率,增强现金流稳定性,降低
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新材料拟与相关租赁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本金总金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
                                    1 / 3
       为保证张家港新材料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效实施,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
签署相应《保证合同》,并对张家港新材料的《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东华能源或张家港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在
上述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
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将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    公司                                        现授信                授信
                           金融机构                             项目              授信期限
  号    名称                                        敞口额度              方式
        宁波                                                                     自银行批准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5      综合授信   担保
       新材料                                                                    之日起一年

       合计                    -                      1.5         -        -         -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343.7 亿元,其中:东华
能源 68.32 亿元,控股子公司 275.38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251.85 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 40.47 亿元,控股子公司 211.38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1.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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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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