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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02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
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
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
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简称“东华新加坡”)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8.5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公司                                    现授信                  授信
序号                          金融机构                           项目               授信期限
            名称                                    敞口额度                方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自银行批准
                                                       3       综合授信     担保
                        限公司宁波北仑区支行                                       之日起一年
 1       宁波新材料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自银行批准
                                                       2       综合授信     担保
                                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自银行批准
 2       东华新加坡                                   3.5      综合授信     担保
                              苏省分行                                             之日起一年
            合计                                      8.5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341.09 亿元,其中:东华
能源 71.32 亿元,控股子公司 269.77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270.96 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 51.94 亿元,控股子公司 219.02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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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
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3.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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