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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1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的判断立场,我们
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聘任代五四先生为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一致。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代五四先生及孙飞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
形,代五四先生、孙飞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补选代五四先生及孙飞先生作为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补选代五四先生及孙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汪寿阳
                                                                  张红梅
                                                                  郑万青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