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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7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2023 年 4 月 15 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或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舟山新能”)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股份不超过 12,304,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预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减持期间为预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

     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6),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收到舟山新能
出具的《关于减持江南化工股票的实施进展函》,截至本公告日,舟山新能减持
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舟山新能未进行减持,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
舟山新能    合计持有股份      12,304,952     0.46       12,304,952    0.46
            其中:
                               12,304,952      0.46       12,304,952      0.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说明:股东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新能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57,097,5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3%,上述股

东为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
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
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上述减持主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舟山新能出具的《关于减持江南化工股票的实施进展函》。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