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570,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79%。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542,7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9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
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39%;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5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
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39%;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5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
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39%;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5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
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39%;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5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
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39%;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5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
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39%;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5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
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39%;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5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侯阳律师、王亚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