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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邦股份: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29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张帆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37,418,3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18,996,4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9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8,421,8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04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497,9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76,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44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8,421,8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047%。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彭国诚先生、沈金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彭国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37,268,04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4%。
彭国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347,68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3604%。
    1.02 选举沈金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637,105,34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
沈金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84,98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98.66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刘强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