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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9-26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481,544.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9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项目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集团天目山开发

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山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人民币3.5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

良好运作,公司拟为天目山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

证范围为天目山公司未清偿债务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3.5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6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

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

及 70 亿元的新增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为提

高决策效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


                               1
营管理层在该等担保额度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天目山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公司

对天目山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本次担保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    已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本次使用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30         3           0            27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70      7.193495      3.5       59.306505
                          合计         100      10.193495     3.5       86.306505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杭州滨江集团天目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9 日

          3.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环河北街 68 号天目山

             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面 1-3 号

          4. 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5. 注册资本:54000 万元

          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具体经营范围以有效许可证

             件为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7.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天目山晓城的开发主体。
          8. 近一期财务数据:




                                       2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338,599,014.39 元,负债

849,874,133.77 元 , 净 资 产 488,724,880.62 元 ; 期 间 营 业 收入

32,069,434.87 元,净利润-10,072,783.65 元。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金额:天目山公司未清偿债务的 100%(最高本金限

额为 3.5 亿元)

    3、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天目山公司本次贷款合同项下的未清偿债务,包括

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公司意见

    公司为天目山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

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天目山

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

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481,544.94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

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9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


                                 3
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13,151.2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9.0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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