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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2、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36 号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莫建华先生

    董事长戚金兴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主持会议,根据《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莫建华先生代为

                                1
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2,229,652,09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71.65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019,056,41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4.89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210,595,682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6.76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344,779,82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08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其中议案 1.00——议案 4.00 为特别

表决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
       1、总表决情况
议案                                                                                  表      决     结      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0,905,652       98.7107        20,224,438       0.9071    8,522,009       0.3822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0,595,452       98.6968        29,056,647       1.3032       0            0.0000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0,595,452       98.6968        29,056,647       1.3032       0            0.0000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0,595,452       98.6968        29,056,647       1.3032       0            0.0000
5.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229,644,399       99.9997          7,700          0.0003       0            0.0000
6.00   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228,103,197       99.9305        1,548,902        0.0695       0            0.0000
7.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28,103,197       99.9305        1,548,902        0.0695       0            0.0000

       2、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16,033,380        91.6624     20,224,438           5.8659    8,522,009       2.4717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15,723,180        91.5724     29,056,647           8.4276       0            0.0000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15,723,180        91.5724     29,056,647           8.4276       0            0.0000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15,723,180        91.5724     29,056,647           8.4276       0            0.0000
5.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44,772,127        99.9978           7,700          0.0022       0            0.0000
6.00   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43,230,925        99.5508         1,548,902        0.4492       0            0.0000
7.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43,230,925        99.5508         1,548,902        0.4492       0            0.0000




                                                    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

律意见书》认为: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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