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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2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履行公司上市地及上海电驱动(EVBG)拟上市地证
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应程序,取得必需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备案等。本次分
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注册或备案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注册
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仍将维持对上海电驱动(EVBG)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
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的地位和持续盈利能
力。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筹划全资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全资子公司上海电驱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驱动”、“EVBG”)分拆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分拆上市”),并授权公司及管理层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聘请分拆上市中介机构、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根据筹划过
程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
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拆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公司上市地及上海电
驱动(EVBG)拟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应程序等,存在不确定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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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大洋电机致力于成为全球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绿色环保解决方案领域的卓越供应
商,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的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是一家拥有“建筑及
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关键零
部件”等产品、集“高度自主研发、精益制造、智慧营销”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目
前公司已形成了以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产品为主的 BHM 事业部和以汽车用关键零部件
为主的车辆事业集团(EVBG)两大事业板块。
    大洋电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电驱动系公司车辆事业集团(EVBG)业务的实施主体,
主要业务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车用及非道路机械用起动机/
发电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当前,我国已将新能源汽车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在国家
产业政策支持的大环境下,我国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市场份额正在逐步扩
大,在此背景下,上海电驱动(EVBG)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得到了快速发
展,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独立第三方供应商中的领导者之一,“上海电驱
动”在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的品牌认可度不断提升。同时,上海电驱动(EVBG)有效整
合了公司相关车辆旋转电器业务,吸收融合了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汽车行业文化,在
供应链协同、技术互补、成本控制、精益生产、市场渠道和售后服务平台等方面的竞争
优势进一步凸显,并融合百年国际品牌“佩特来”在新能源商用车、商用车旋转电器市
场的品牌优势,巩固国内知名品牌“杰诺瑞”在乘用车旋转电器市场的良好口碑,逐步
加快上海电驱动(EVBG)的国际化战略进程,为全球的汽车产业客户提供卓越的电机
驱动系统解决方案。
    本次分拆上海电驱动(EVBG)独立上市,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对公司两大事业板
块进行合理估值,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有利于上海电驱动(EVBG)与资
本市场直接对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的产业布局,加大
产品研发投入,提升产能,进一步巩固并提高上海电驱动(EVBG)的市场地位和品牌
影响力;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提升上海电驱动(EVBG)的公司治理水平,完善股权
激励机制,提升管理层和员工的稳定性和积极性,激发团队创造力和凝聚力,也有助于
广纳行业贤才作为长期事业合作伙伴,建立企业与员工利益共享平台,夯实企业竞争优
势,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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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7803868G
    4、法定代表人:张云龙
    5、注册资本:12,093.91 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 953 弄 322 号
    7、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8 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用电机及控制器的研发与生产、加工、销售,车用驱动
电机系统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相关技术拓展产品和服务,从事电池技术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池、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集成,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大洋电机直接持有上海电驱动 99.95%股权,大洋电机的全
资子公司武汉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海电驱动 0.05%股权。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00%


                                           武汉大洋电机新动力科
                         99.95%
                                                 技有限公司

                                                   0.05%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筹划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驱动(EVBG)分拆上市事宜,并授权
公司及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相关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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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分拆上市中介机构、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根据筹划过程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等相
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做大做强上海电驱动
(EVBG),并促使公司业务聚焦,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分拆上市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且不会导致公司丧失
对上海电驱动(EVBG)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
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业务聚焦,进一步提升公司
及上海电驱动(EVBG)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最终
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
致公司丧失对上海电驱动(EVBG)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
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需在上市方案初步确
定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本次分拆上
市的相关议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
司董事会还需就本次分拆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推进
还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公司上市地及上海电驱动(EVBG)拟上市地证
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应程序,并取得必需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备案等。本次
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注册或备案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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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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