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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2023-05-1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2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张云龙先生、董
事兼副总裁张舟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鉴于公司拟筹划全资子公司上海电驱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驱动”、“EVBG”)分拆上市,且张云龙先生和张舟
云先生目前均在上海电驱动(EVBG)担任相关管理职务,为了更好地推进上海电驱动
(EVBG)分拆上市事项,专注于上海电驱动(EVBG)的战略规划决策和经营管理,
张云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张舟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
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云龙先生、张舟云先生仍在上海电驱动(EVBG)及
其子公司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将全力推进上海电驱动(EVBG)分拆上市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云龙先生、张舟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云龙
先生、张舟云先生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张云龙先生任
职公司董事,张舟云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云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00,3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27%;张舟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8%。张云龙先
生、张舟云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其所持股份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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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补选董事两名。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
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
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提名
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见附件),刘
博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补选董事成员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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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自文女士,1969 年出生,助理工程师,大专学历。1991 年起在湖南娄底机电
厂工作。2000 年加入大洋电机从事生产管理工作,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
裁。
    刘自文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701,14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自文女士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刘自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博先生,男,198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
券融资总部高级经理、资产管理事业部投资主办人、客户与机构管理总部业务总监、广
西分公司负责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助理。2020 年 2 月入职
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博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93,45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
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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