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罗永忠 罗丽华 钟利钢 钟海晖 饶洁 李光金 钟胜 安高成 李辉 监事签署: 刘小明 王学伟 黄静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钟海晖 李辉 王辉 高欢 饶红 缪银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