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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华科技:2023-038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利安达”)。

    3、利安达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5)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6)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6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9)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亿元

    (10)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7.21亿元

    (11)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37亿元

    (12)2022年度,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55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2,477.3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4,014.56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
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
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
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50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

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长波,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0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程,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6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份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青,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本项目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质量控制负责人赵青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也未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的行政监管措施、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检查亚太所执业的中昌
                                                              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1      赵青   2022年9月16日      警示函措施    广东证监局
                                                             2020年年报项目,出具
                                                                   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
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
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已为公司提供7年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
为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利安达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
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利安达、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
议。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签字会计师的证券执业资格、诚信记录和相关项目经历等资料,认为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审
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具备
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

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将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
相关资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拟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资料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