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4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
董事 8 人,其中,董事叶澄海、董事杨凌、独立董事朱厚佳、独立董事刘来平、
独立董事王学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沈清列席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李爱珍、监事李扬兵
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宇翔、叶澄海、颜杰、沈
清、陈茜渝、杨健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厚佳、刘来平、王学恭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朱厚佳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
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网
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
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现任董事杨凌女士于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公司对杨凌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五、会议以 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
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刘来平先生、王学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8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股
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宇翔(英文名 Kevin Sing Ye),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男,1974 年
生,美国耶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雅伦
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Salubris Biotech Holdings Ltd.执行董事,Salubris Biotechnology Limited 执
行董事。
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总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2022 年 9 月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继续担
任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今先后担任雅伦生物董事、执行董事;2016 年 9
月至今任科奕顿执行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董事;2009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历任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长,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信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
担任的其他职务主要有: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医药创新投资专业委员会委
员、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联盟会长、深圳市坪
山区慈善会第三届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客座
教授、耶鲁大学深圳校友会创会会长、耶鲁大学中国医疗健康会创会会长、耶鲁
大学亚洲发展委员会(Yale Asia Development Council)委员、耶鲁大学管理学院
中国顾问委员会委员
叶宇翔先生系叶澄海、廖清清之子,叶宇筠之弟,陈茜渝之舅,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叶澄海,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男,1943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终
身名誉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1968 年至 1985 年在广东省宝安县、深圳市罗湖区、深圳市、广东省委工作;
1986 年起开始从事商业活动,在美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
公司任职;1998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6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9 月因个人年
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是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1998 年至今任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
泰)董事。
担任的其他职务主要有:美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港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信立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第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民大学
董事会副董事长。
叶澄海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董事及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宇翔之父、陈茜渝之外公,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6,459,535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颜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生,硕士,主任药师、执业药
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研究院院长;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2006 年至 2007 年 5 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品质中心副主任兼质量
控制部经理、品质中心主任;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品质中心主任,兼任制药一厂、制药二厂副厂长,公司质量受权人及
质量负责人;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公司质量受权人及质量负责人;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9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颜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099 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25,0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沈清,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91 年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
济与金融学士,凯雷亚洲投资集团副总裁。
沈清先生于 2016 年加入凯雷,其后深度参与并主导了众多凯雷集团在亚洲
的投资项目。在加入凯雷之前,其曾就任淡马锡投资部门,在上海办公室专注大
中华区投资。
沈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陈茜渝,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女,1997 年生,美国耶鲁大学、法国巴
黎高等商学院硕士。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 Fusion Lab LA(美国)共同创始人兼财务负
责人,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创新工场投资部分析师,2017 年 5 月至今
任 千 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2023 年 7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子 公 司 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企业战略和临床开发高级经理。
陈茜渝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明、叶宇筠之女,叶澄海、廖清清之外
孙女,叶宇翔之外甥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
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健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
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
2007 年 6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 8 月至今
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健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7,700 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
司 75,0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厚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 年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
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历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同人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主任会计师;曾先后兼任深圳
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 年 1 月
至今、2004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未上市)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福州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未上市)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
任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深
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万向德农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深
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厚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3.5.5 条所列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厚佳先生现任职务中,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福
州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且存在股权隶属关系,现仅为部分仓库出
租业务而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且有专人负责管理。且非上市公司的履职时间相
对灵活,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任务较为简易,无需花费更多的时间承担履职
责任。同时,朱厚佳先生承诺,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勤勉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名人认为,朱厚佳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本公司日常内部会议
及其他履职工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刘来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生,法学博士,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993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历任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代理审判
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2003 年 5 月至 2013 年 8 月,历任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处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自 2014 年起担任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区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迈瑞
医疗副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迈瑞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
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来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3.5.5 条所列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
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学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生,大学本科,具备医药工
程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1993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历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工艺
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营销战略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2014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医
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信立
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7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华哲兽药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医
药包装协会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三一创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
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2018 年 9 月至今任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
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众友日鑫(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北京劲捷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众诚协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 年 3 月至今任众诚汇津(天津)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 年 5 月至今任海
英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云
起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远致(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海
英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天津法尔玛制药有限
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众思智兴(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 年 6 月至今任新途(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监事、新途致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
王学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3.5.5 条所列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2023 年 2 月曾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一次(〔2023〕
10 号),此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
分,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学恭先生现任兼职职务中,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英创(天津)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等均为非上市公司且杭
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存在股权隶属关
系。非上市公司的履职时间相对灵活,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任务较为简易,
工作量较小,无需花费更多的时间承担履职责任。同时,王学恭先生承诺,若担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名人认为,
王学恭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能确保有充分
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本公司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
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