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5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SAL0951 恩
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
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深圳信
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68,800,5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8.37 元。募集资金共
计人民币 195,187.1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0.55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206.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全部到
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1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8,900.63 万元。各项目的
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序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 定可使用
号
总额(1) 金额(2) (3)= 状态日期
(2)/(1)
1 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 146,007.00 51,750.43 35.44% 不适用
SAL0951 恩那司他
1.1 48,798.00 33,483.47 68.62% 不适用
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S086 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
1.2 52,329.00 12,534.60 23.59% 不适用
中国 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SAL007 重 组 人 神 经 调 节 蛋 白 1- 抗
1.3 HER3 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 26,380.00 - 0.00% 不适用
中国 I/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
1.4 9,250.00 3,449.72 37.29% 不适用
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
1.5 9,250.00 2,282.64 24.68% 不适用
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7,199.57 47,150.20 99.90% -
合计 193,206.57 98,900.63 51.19%
二、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情况
根据临床研究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在“心脑血管及
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
册项目”(下称“SAL0951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拟对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增加新的
适应证临床研究。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 调整后
项目 增减情况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药学及生产费用 1,208.00 1308.00 100.00
临床费用 1,990.00 3,756.00 1,766.00
药理毒理费用 100.00 120.00 20.00
技术使用费 45,500.00 43,614.00 -1,886.00
人工成本和折旧成本 0.00 0.00 0.00
资本化投入小计 48,798.00 48,798.00 0.00
费用化投入 0.00 0.00 0.00
合计 48,798.00 48,798.00 0.00
同时,由于增加新的适应证临床研究,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 SAL0951 项
目的完成时间进行相应调整,预计完成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二) 本次调整的原因说明
SAL0951 项目研发产品为公司从日本引进的创新药恩那度司他,是国内上
市的新一代缺氧诱导因子脯氨酰羟化酶抑制剂(HIF-PHI)药物,拟开发的适应
证为肾性贫血。该产品引进后,在国内开展了 I 期/III 期临床试验,2022 年 1 月
上市申请获得 CDE 受理,2023 年 6 月治疗非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病(CKD)患
者的贫血适应证获批上市。
根据临床研究实际进展,公司计划继续开展 SAL0951 其他适应证的临床研
究,包括治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 CKD 患者的贫血等,以期拓宽 SAL0951 的使
用范围,满足更多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使更多患者获益。该调整符合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 必要性和可行性
定期接受透析是许多终末期肾病和慢性肾病患者控制病情和维持生命的必
要手段,患者每周可能需接受多达 3 次透析。贫血是此类患者的一种常见并发
症,透析患者贫血患病率高达 98.24%,且治疗达标率仍不理想(约 60%),不
利于透析患者的长期预后。然而,现有“促红素+铁剂”的标准疗法存在达标率
低、依从性差等问题。
作为新一代 HIF-PHI 药物,恩那度司他片改善贫血机制明确,且对 HIF 靶
点的调控更加合理适度,刺激生成的内源性 EPO 更贴近生理浓度,平稳可控升
高血红蛋白,整体安全性良好。此外还具有一天一次口服给药、药物相互作用风
险低等优势,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显著提高患者依从性。
SAL-0951 片在日本的临床研究覆盖了 CKD 疾病不同阶段、非透析和不同
透析模式,具备丰富的临床证据,证明了该药物在肾性贫血(包括不同透析模式)
人群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目前,肾性贫血适应证(包括不同透析模式)已在日
本获批上市,进一步论证了该产品的成药性及临床价值。
(四) 本次调整系 SAL0951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不涉及该项目基本
情况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
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临床研究实际
进展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
整能够更好地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完
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四、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
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存
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事项的调整及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系根据募投项目
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的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并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形成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
实际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无异议,该
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