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圣农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提名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
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了解,认为席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
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意《关于提名席
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秀荣 王 栋 杜兴强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