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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农发展: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5:00 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
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41 人,代表股份 667,204,63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1,243,639,674 股的比例为 53.6494%。其中:(1)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592,551,1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7.646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
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 74,653,5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0028%;(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31 人,代表股份 74,680,05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0050%。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此外,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会议进
   行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席军先生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通过了《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陈
   榕女士因退休离任,其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本次会议同意选举
   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比例

同意   666,761,881        99.9336%        74,237,306               99.4071%

反对    441,749           0.0662%          441,749                  0.5915%
弃权     1,000            0.0002%           1,000                   0.001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福
   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