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2023-07-2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要求,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事前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
观、独立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收购肉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之前,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存在损害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收购肉
鸡产业并购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二、关于《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关
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收购平潭德成农
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统计范围相应扩大,发
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建
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
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秀荣 王 栋 杜兴强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