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4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 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4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0,810,5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6.5832%。 (2)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87,777,6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34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32,9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91%。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张斌先生、朱长江先生、于远征 先生、夏鹏先生、王霞女士、黄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 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 三年。 1.1 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张斌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朱长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40 同意:588,810,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朱长江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于远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于远征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夏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夏鹏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王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王霞女士当选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黄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40 同意:588,810,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黄国林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张海霞女 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自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2.1 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李斌先生当选独立董事。 2.2 选举季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季红女士当选独立董事。 2.3 选举张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40 同意:1,034,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张海霞女士当选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张大伟先生、吕淑珊女士、李志 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四届五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任期三年。 3.1 选举张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张大伟先生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吕淑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根据表决结果,吕淑珊女士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3.3 选举李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588,81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000%。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40 根据表决结果,李志峰先生当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