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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乐股份: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
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4001号),针对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
偿义务事项,公司已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对于案件结果无法预测,公司能否获得
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
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中兴财
光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请立信负
责公司2023年报审计的工作,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1
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尚余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金亚科技、周旭                     1,000 多
 投资者                     2014 年报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辉、立信                           万,在诉讼
                                                           效判决均已履行
                                              过程中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80 万元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立信等           2016 年报
                                                           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

                                          2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
                                                                  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葛勤          1996 年             1996 年          1995 年                  2023 年度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丁诚诚         2022 年             2015 年          2023 年                  2023 年度

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勇          2000 年             1997 年          1997 年                  2023 年度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年-2022 年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2022 年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2022 年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2022 年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丁诚诚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2022 年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2021 年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2022 年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3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

兴财光华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4001号),针对业绩补偿义务人

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事项,公司已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对于案件结果无法

预测,公司能否获得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存在已委
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

工作的开展,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经公司谨慎研究,并提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
                                     4
要求。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

认无异议。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拟聘

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已就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

并确认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了审查,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聘用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

议案》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核查,独立董

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5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

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

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无异议的书面陈述意见;
    (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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