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赫美集团: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动减持的公告2023-05-0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动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于近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汉桥机器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告知,获悉汉桥机器厂持有的部分公司股
          份解除质押以及被动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        占公
                     东或第      本次解除   所持        司总
       股东名称      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份        股本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                 (%)       (%)
                     动人
   汉桥机器厂           否           9,180,000   7.34   0.70     2017-10-10      2023-4-27       杨智杰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合计           合计
                                         占其           占公                                未质押
                        持股 累计被质押/                                    占已                      占未
股东      持股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股份限
                        比例 冻 结 数 量                                    质押                      质押
名称      (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股)                          标记合计数                    结合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          (%)  量(股)                     数量
                                                                            (%)                     (%)
                                                                                            (股)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动减持的公告


汉桥
机器   115,838,000 8.83 115,838,000         100     8.83      115,838,000      100         0      0
  厂
             二、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被动减持    被动减持      被动减持 被动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被动减持方式
                                          时间        均价        股数(股)   (%)
       汉桥机器厂            未知       2023-4-27        -        9,180,000            0.70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除经公司查询获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
        数据外,汉桥机器厂向公司发函告知其未有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尚未收到与上述股份解除质
        押及被动减持的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故未知上述被动减持股份的减持方式及减持均价。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
       汉桥机器厂                     125,018,000      9.53        115,838,000          8.83
                           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汉桥机器厂上述股份变动系被动减持,未产生任何收益。

             2、汉桥机器厂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前公司股东汉桥
        机器厂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汉桥机器厂没有尚在履行中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动减持的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