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2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中亭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296,939,804 股,占公司总股份 929,756,977 股的 31.9374%。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35,526,9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211%。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 31 名,代表股份数为 332,466,760 股,占公司总股 份 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 35.7585%;其中中小股东 28 名,代表股份数为 81,541,711 股,占公司总股份 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 8.7702%。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244,24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23%;反对 1,222,5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3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07%; 反对1,2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9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444,24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4%;反对 1,022,5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5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60%; 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4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444,24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4%;反对 1,022,5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 同意80,5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60%; 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4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244,24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23%;反对 1,222,5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7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3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07%; 反对1,2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9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424,24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64%;反对 1,042,5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49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15%; 反对1,04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681,34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54%;反对 1,001,2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540,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22%; 反对1,0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原金象河南民营上 市公司发展支持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回避了表决。 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525,76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0%;反对 941,0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60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60%; 反对9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4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444,243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4%;反对 1,022,5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51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60%; 反对1,022,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4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4 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