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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药业: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
业”)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
准,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9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19〕69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24号”文同意,公司9.6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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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
份。亚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30元/股。因2018年度权益分派,转
股价格于2019年6月10日起向下调整为16.25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2年9月8日,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5 元/股向下修正为8.50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9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3月31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
情况,董事会确定“亚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50元/股向下修正为
6.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3日起生效。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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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截至2023年7月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00元/股的85%,即
5.10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条件。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
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亚药转
债”的转股价格(6.00元/股),则“亚药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办
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
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
关工作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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