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核意见2023-1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等部门规章和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审慎、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回购规则》《回购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公司在资
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健,本次回购
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
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必要性和可行
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义虎:               郑丽君:               祝卸和: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