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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13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9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 具体 内容 详 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87)。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1)提案人: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2023 年 5 月 12 日,保信央地(截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持有公司 9.00%的股
份,拥有 9.00%股份表决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新亚制
程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公司股东大会召集
人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关于增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的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效率,保 信 央 地作
为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
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
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信央地直接持有公司 45,695,25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9%,具备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
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 年 5 月 19 日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 区)
   1 栋 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        √
           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 保的议
           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         √
           司章程>的议案》
  9.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
           的议案》
 11.00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     审议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1.02     审议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11.03     审议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1.04     审议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11.05     审议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
 11.06     审议限售期                                        √
 11.07     审议上市地点                                      √
 11.08     审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11.09     审议募集资金用途                                  √
 11.10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
           案》
    1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5.00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           √
             协议的议案》
    1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7.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           √
             告的议案》
    18.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
    19.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向特           √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
              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 8、议案 11 至议案 20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1 至议案 20 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不再接受其他
股东委托投票。议案 11 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8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
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9:30—16:30
   3、 登记地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5、关于增加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 年 5 月 26 日上 午 9:15— 9:25,9:30-11:30, 下 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亚制程(浙江)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
   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
                                                            √
        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
        章程>的议案》
 9.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
        议案》
11.00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
        票方案的议案》
11.01   审议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1.02   审议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11.03   审议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1.04   审议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11.05   审议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
11.06   审议限售期                                          √
11.07   审议上市地点                                        √
11.08   审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11.09   审议募集资金用途                                    √
11.10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
        案(修订稿)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1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
                                                            √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5.00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
        议的议案》
1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7.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的议案》
18.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议案》
19.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议案》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托人
   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