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新亚制
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
处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卜功桃、崔惠俊、翟志胜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