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部分公司制度及《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2-22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76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部分公司制度及《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
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1、2023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 693.1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09 元/股,上市日
期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基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事宜,公司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 505,482,600 元变更为 512,413,600 元。根
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2、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身故,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2.87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笔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3、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66,000 股,回购价格为 2.87 元/
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办
理相关手续。
综上,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及回购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后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505,482,600 元 变 更 至 510,697,600 元 , 股 份 总 数 从
505,482,600 股变更至 510,697,600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保护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50,548.26 万元。 51,069.76 万元。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1,069.76 万
2
50,548.26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 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
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3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
职 自 辞职 报 告送 达董事 会 时 生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效。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
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
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
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资方案; 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方案、决算方案; 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和弥补亏损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4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上市方案; 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捐赠等事项;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等事项;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设置;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惩事项;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经理的工作;
度; (十六)根据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更 换 为公 司 审计 的会计 师 事 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所;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授权、专门委员工作规程,履行职责,提
(十六)根据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第(三)、(五)、(六)项规定的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情形收购公司股份;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会 负 责制 定 专门 委员会 工 作 规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对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 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
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
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
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 的意见。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
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 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董
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 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
5 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 保存。
的意见。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
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 期限为 10 年。
录上签字确认。董事会会议记录
应当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
存。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
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
(二)本次修订部分公司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否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否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否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否
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是
6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否
上述制定或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其他相关说明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
的工商备案手续,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除上
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