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章程修正案2023-12-30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
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种植、食品 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种植、食品
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养老服务、健 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健康咨询服务
1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 (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
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 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
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货 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货物进出口、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 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从事投资活动。 动。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
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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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 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理由。 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明确载明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明确载明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 9:15,并不得迟于现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束当日下午 3:00。 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 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
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
下列勤勉义务: 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 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
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 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
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
理状况; 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 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
3 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 息真实、准确、完整;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 监事行使职权;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
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
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
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对公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
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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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 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
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
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
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
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5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
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行积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行积
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 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其中,现金股利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重视
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性。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 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
下规定: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施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形式: 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 (一)利润分配形式:
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
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优先采用现 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 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优先采用现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
润分配。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二)现金分红应以满足公司持 润分配。
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为前提,且应保持 (二)现金分红应以满足公司持
6 权益分派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原 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为前提,且应保持
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权益分派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原
1、公司盈利且依法弥补亏损、 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可分配利润, 1、公司盈利且依法弥补亏损、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可分配利润,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无重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大现金支出计划。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无重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 大现金支出计划。
出是指,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计 出是指,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划或现金支出计划。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计
如公司虽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划或现金支出计划。
但分红后资金状况不影响公司持续 如公司虽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公司可根据实际 但分红后资金状况不影响公司持续
情况进行现金分红。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公司可根据实际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最 情况进行现金分红。
低比例: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最
公司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利 低比例:
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公司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利
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10%,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10%,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可分配的利润的 30%。当公司年末资 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 可分配的利润的 30%。当公司存在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 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中期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3、当年末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 负数。
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
比例和公司股价与股本规模匹配的 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采用股 中期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
合理因素。 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 比例和公司股价与股本规模匹配的
制: 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采用股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
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和证 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 合理因素。
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
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制: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和证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定,监事会对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
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 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
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现金分红政策: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行审议时,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定处理。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程序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监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
益保护为出发点,且调整后的利润分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 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金分红政策的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独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政策的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
通过。 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
(七)对于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配方案中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由,并披露。
的,应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
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 程序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此发表独立意见。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且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
金分红政策的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监
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
明确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七)对于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
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中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应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