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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洁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7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3: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
苑路 168 号梦洁工业园 3 楼综合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815,8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7%。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097,1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718,6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
                                      1
    7、 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 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78,5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2
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6、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78,5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7、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78,5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8、 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等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78,5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该事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053,11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
反对票为 762,754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弃权票为 0 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表决结果:同意 47,053,11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
反对票为 762,754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弃权票为 0 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2、 审议通过《2023 年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78,5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13、 审议通过《2023 年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78,5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14、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815,87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78,5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
的 0.00%;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熊洪朋、杨可鑫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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