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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3-03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67,296,204股(其中含A股
1,247,201,704股,H股220,09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
润留存。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总
额固定”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7,201,70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H股 股 东: 权益 分派 的 详细 安排 请见 公司 披露 于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网 站
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
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
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8   乌鲁木齐飞来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          08*****488   乌鲁木齐金田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504   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
       4          08*****044   乌鲁木齐水滴石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钱风奇、张文譞

咨询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电话:0755-86142889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