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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2023-11-21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3-04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多项
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审批机构
                                                                      股东大会
  1      《公司章程》
                                                                    类别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注 1]
                                                                    类别股东会议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
   4     《监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
   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股东大会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
   7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股东大会
   8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
   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股东大会
  1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股东大会
  11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注 2]                                 董事会
  1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注 3]                                 董事会
  1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
  1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董事会
  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董事会
  1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 》     董事会
  17     《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董事会
  1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注 4]                             董事会
  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
  20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注 5]                       董事会
  21     《内部问责制度》                                               董事会
  2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董事会
  23     《子公司管理制度》                                             董事会
  24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董事会
  25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董事会
  26     《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
  27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董事会
  28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董事会
  29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董事会
  30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董事会
  31     《财务管理制度》                                               董事会
  32     《反舞弊制度》                                                 董事会
  33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董事会
  34     《董监高培训制度》                                             董事会
  35     《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董事会
  36     《员工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董事会

    注1:公司原《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整合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累积投票实施细
则》同时废止;

    注2:公司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整合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原《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注3:公司原《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整合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原《敏感信息排
查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注4: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提名政策》整合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
告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提名政策》同时废止;

    注5:公司原《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整合至《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
制度》,原《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1-2项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上述3-10项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前述制度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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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