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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3-05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
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定于2024年1月10日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0日

    公司A股 股东通过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
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
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3日(周三),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梦溪道2号酷派大
厦A座负一楼希尔顿惠庭酒店富裕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

    以上提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6
日公司刊登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该提案需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为通过。

    公司将对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
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
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1
月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董秘办邮箱)。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电子邮箱:stock@hepalink.com

    联系人:钱风奇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
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9”,投票简称为“海普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代为行使表决
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

注: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
    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5、委托人须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