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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3-04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议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
议案》未获得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锂

    6、召开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04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海
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                                    8

               其中:   A 股股东人数                                     7

                        H 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8,896,385

               其中: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88,839,679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56,706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1.2621%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
               其中:                                                 60.5767%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
                                                                      0.6854%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人数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991,60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15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15,887,989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2.420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                 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014,50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159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 A 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H 股股东通过
            现场和委托投票方式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出席会议有
序   审议   股份类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是
                     表决权股份
号   议案     别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否
                         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通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过


             总计    915,887,989   889,147,155 97.0803%         26,740,034      2.9196%   800           0.0001%


            其中:
     关于
            A 股中
     修订            17,014,504      41,400          0.2433%    16,972,304   99.7520%     800           0.0047%
     <公    小投资
     司章     者
1    程>                                                                                                          是
     及相
     关制    A股     905,831,283   888,858,179   98.1262%       16,972,304      1.8737%   800           0.0001%
     度的
     议案

             H股     10,056,706     288,976          2.8735%    9,767,730    97.1265%      0            0.0000%




             总计    915,887,989   908,590,409   99.2032%       7,296,780       0.7967%   800           0.0001%



     关于   其中:
     变更   A 股中
                     17,014,504    16,516,424    97.0726%        497,280        2.9227%   800           0.0047%
     H股    小投资
     募集     者
2    资金                                                                                                         是
     使用
     用途
     的议    A股     905,831,283   905,333,203   99.9450%        497,280        0.0549%   800           0.0001%
       案



             H股     10,056,706     3,257,206    32.3884%       6,799,500    67.6116%      0            0.0000%
                总计     915,887,989     897,544,771     97.9972%     7,712,978      0.8421%    10,630,240     1.1606%
        关于
        调整
        向银   其中:
        行申   A 股中
        请授              17,014,504      5,526,885      32.4834%      857,380       5.0391%    10,630,239     62.4775%
               小投资
3       信额   者                                                                                                          是
        度及
        担保
        事项    A股      905,831,283     894,343,664     98.7318%      857,380       0.0947%    10,630,239     1.1735%
        的议
          案

                H股       10,056,706      3,201,107      31.8306%     6,855,598      68.1694%          1       0.0001%



                    其中第 1、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会议有
          审议议                                                                                                      议案是
序号                   表决权股份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案                                                                                                        否通过
                           数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关于修
          订<公司
          章程>及
    1                  905,831,283     888,858,179      98.1262%    16,972,304      1.8737%     800        0.0001%        是
          相关制
          度的议
             案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 A 股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三)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案是
序号   审议议案   表决权股份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议有表决   否通过
                      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权股份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关于修订
       <公司章
 1     程>及相    10,056,705   288,975        2.8735%   9,767,730   97.1265%    0       0.0000%      否
       关制度的
         议案

              本议案未经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四、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未获得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谨此重申,本次《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
          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其中《公司章程》中有关类别股东部分条款的修订,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23 年颁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国
          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
          必备条款》的废除(据此修订的类别股东大会规定不再适用)以及《香港上市规则》
          的相关变动,旨在确保《公司章程》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认为,尽
          管公司所发行股票被分类为内资股及 H 股,但由于该等股票均为普通股,持有人
          享有相同的实质性权利,且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仅须就拟变更或者废除类
          别股东的权利(主要为发行或购回证券)时取得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建议通
          过修订《公司章程》(包括取消类别股东大会规定)进一步落实全体股东权利的公
          平性问题。此外,《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仍须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香港上
          市规则》、《深交所上市规则》,现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政策的规定,保障

          所有股东的权利。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进一步与股东进行更深入的沟通,解释修订《公司章程》

的潜在影响及优点,并与股东的意见达成一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惠娟、吴晓丹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
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