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至 2023年5月22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南街6号院鲁迅文创园5号楼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立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31人,代表股份215,788,9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0995%。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127,396,19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047%。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116人,代表股份88,392,7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948%。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委派 的两位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远程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 事务所委派的两位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提案1.00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32,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72%;反对 17,516,2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73%;弃权 6,140,32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187,7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981%;反对 17,516,2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438%;弃权 6,140,325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8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132,3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72%;反对 17,516,2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73%;弃权 6,140,32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187,7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981%;反对 17,516,2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438%;弃权 6,140,325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8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368,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830%;反对 18,426,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89%;弃权 5,994,85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23,4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810% ;反对 18,426,0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784%;弃权 5,994,854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40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1,357,5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88.6781 % ; 反 对 18,538,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09%;弃权5,893,254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12,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725% ;反对 18,538,1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689%;弃权 5,893,254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86%。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2,132,3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89.0372 % ; 反 对 17,541,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291%;弃权6,114,854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187,7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981%;反对 17,541,7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644%;弃权 6,114,854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37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银行授信总额度及办理授信时的担保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278,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415%;反对 18,497,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8%;弃权 6,013,25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34,0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088% ;反对 18,497,0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357%;弃权 6,013,254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55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221,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784%;反对 17,674,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06%;弃权 5,893,25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76,6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699%;反对 17,674,4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715%;弃权 5,893,254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8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2,106,7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89.0253 % ; 反 对 17,668,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881%;弃权6,013,254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162,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774%;反对 17,668,9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671%;弃权 6,013,254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55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249,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281%;反对 24,539,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71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05,0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854% ;反对 24,539,3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14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在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 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 职报告 》已 于2023年 4月17日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位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 证并发 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雷科防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 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