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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3-02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以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武

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

    选举黄立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3 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一致同意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张慧德(主任委员)、文灏、郭东。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公司董事长黄立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张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根据公司总经理张燕女士的提名,决定聘任苏伟先生、侯建军先生为常

务副总经理;黄建忠先生、柳国普先生、陈丽玲女士、黄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黄轶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董事会决定续聘陈丽
玲 女 士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其 联 系 方 式 为 : 电 话 027-81298268 ; 传 真

027-81298289;电子邮箱 chenliling@guide-infrared.com。

    上述高管任期 3 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审查上述人员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张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 3 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其 联 系 方 式 为 : 电 话 027-81298268 ; 传 真 027-81298289 ; 电 子 邮 箱

zhangrui@guide-infrared.com。其简历附后。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张燕女士,1981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社员,武汉大
学博士在读,正高级经济师。2002 年武汉大学毕业加入高德红外,历任公司国
际业务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起担任公司总经
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因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出色表现,连续两年入选
福布斯杂志评出的“中国杰出商界女性 100 人”,2021 年其参与的《高性能制
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全联
科技装备业商会副会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张燕女士持有公司0.06%的股份,持股数为2,108,537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燕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张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苏伟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共党员,武汉大学 EMBA,正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湖北电力公司,2005 年
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
    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苏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苏伟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3、侯建军先生,1974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经济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17 年 7 月进入公司工作,任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侯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侯建军先生不存在以下
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侯建军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4、黄建忠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
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大学讲师。2002 年进入武汉高德光电有限公
司(现高德红外)工作,2005 年起任公司总工程师,担任过多个国家级 J 工产
品的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先后主持了公司多款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中非制
冷焦平面红外热成像仪获科学技术部颁发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IR 系列
非制冷焦平面红外热像仪》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高性能红外成像关键技术
研究及其应用》获湖北省科技技术进步一等奖,《高帧频、大面阵红外成像关键
技术及装备》获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空地导弹红外制导光电成像系统》获
J 队科技进步贰等奖,2017 年荣获“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
年获武汉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建忠先生持有公司 0.06%的股份,持股数为 2,108,537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
系。黄建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
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黄建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柳国普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04 年进
入公司(前身红外有限)工作,历任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制造中心主任、总经
理助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柳国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柳国普先生不存在以下
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柳国普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6、黄轶芳先生,1980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共党员。曾任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
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
总监。
    黄轶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轶芳先生不存在以下
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轶芳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7、陈丽玲女士,1978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中级
经济师。曾任职于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加入公司,历任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陈丽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丽玲女士不存在以下
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丽玲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8、黄晟先生,1989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任武汉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武汉市政协委员。
2013 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3 年荣获“光谷工匠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6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北京前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现任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
高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武汉产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黄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3%的股份。黄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之子,与黄立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黄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张锐女士,198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433)董事会秘书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
更名为美好集团,证券代码 000667)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主管、监事。2011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张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锐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锐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