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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5-1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会

议且查阅有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张燕女士、苏伟先生、侯建军先生、黄建忠先生、柳国普先生、

黄轶芳先生、陈丽玲女士、黄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及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位要求。

    2、上述公司相关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

件。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燕女士为总经理,苏伟先生、侯建军先生

为常务副总经理,黄建忠先生、柳国普先生、黄晟先生为副总经理,黄轶芳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陈丽玲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名:文灏         张慧德           郭东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