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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施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0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
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83 号南山金融大厦 18 层深圳市爱施
德股份有限公司 A 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文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分类            人数(名)   代表股数(股)
                                                                         (%)

总体出席情况                      25       549,180,726                                44.3144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20        22,476,691                                 1.8137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7       526,704,235                                42.5008

网络投票情况                      18        22,476,491                                 1.8137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
 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48,861,826        227,600     91,3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419       0.0414     0.0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22,157,791     227,600     91,300

  占 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5812       1.0126     0.4062
  (%)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 2024 年对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3,114,858      16,065,868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7.0746       2.9254           0


                                            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6,410,823   16,065,868          0

 占 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8.5221      71.4779           0
 (%)

 表决结果                                                       通过

    3、《关于 2024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1,640,138   17,540,588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6.8060       3.1940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936,103   17,540,588          0

 占 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1.9610      78.0390           0
 (%)

 表决结果                                                       通过

    4、《关于 2024 年预计为子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1,640,138   17,540,588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6.8060       3.1940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936,103   17,540,588          0

 占 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1.9610      78.0390           0
 (%)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22,249,091     227,60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9874       1.0126           0


                                           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22,249,091     227,60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9874       1.0126           0

 表决结果                                                         通过


    审议本提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全球星投 资管
理有限公司、新余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绍武先生、刘红花女士已回避表决,其

合计持有的股数未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48,953,126     227,60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586       0.0414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22,249,091     227,60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9874       1.0126           0

 表决结果                                                         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48,953,126     227,60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586       0.0414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22,249,091     227,60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9874       1.0126           0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1,640,138   17,540,588          0


                                           4/6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6.8060       3.1940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936,103   17,540,588          0

 占 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1.9610      78.0390           0
 (%)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31,640,138   17,540,588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6.8060       3.1940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936,103   17,540,588          0

 占 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1.9610      78.0390           0
 (%)

 表决结果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霞、潘恒玥

    3、结论意见: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6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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