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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278 人,代表股份 122,047,3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185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116,544,51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4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7 人,代表股份 5,502,8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5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7 人,代表股份 5,502,8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13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7 人,代表股份 5,502,8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1356%。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750,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184%;
反对 2,296,4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06,3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8.2675%;反对 2,296,4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7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060,7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29%;
反对 2,957,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32%;弃权 29,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048,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28%;
反对 2,975,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81%;弃权 2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1%。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043,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384%;
反对 2,983,0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42%;弃权 21,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928,4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445%;
反对 3,073,5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83%;弃权 45,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刘梦时律师、赵丽新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432)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