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曙光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何曙光先生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满足独立性有关要求,且符合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条件。何曙光先生持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补选何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毕晓方 杨艳辉 孙卫军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