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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健康:长江健康: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08-29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23-052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3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西路99号长江国际大酒店8楼圆桌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
    1.00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00—5:00时;
    2、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
话、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2023年9月15日
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
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文遥
      联系电话、传真:0512—56926898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晨丰公路
      邮政编码:215631
      5、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特此通知。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35”,投票简称为“润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2: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
人)出席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召开的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票提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1.00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2.00                                                 √
           任保险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