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8-15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商
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 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瑞帆节能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瑞帆节能与商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
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额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担保情况
(万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3,000
司南通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 6,000
司南通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 1,000
司启东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 瑞帆节能科技有限 5,000 公司根据需要
司启东支行
公司 提供担保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 5,000
司启东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 5,000
限公司启东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7 7,000
司启东支行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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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日照东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 5,000
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合计 48,000
202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条“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
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海曲东路 396 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
8 层 801 号
4、法定代表人:李跃兵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17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060240030W。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
[2023]606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瑞帆节能总资产为 156,211.09
万元,总负债为 123,876.93 万元,净资产为 32,334.1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9.30%,
营业收入为 15,893.36 万元,净利润为 4,338.30 万元。瑞帆节能不是失信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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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述 9 家商业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 年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及
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关于担保事项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
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
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
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被担保对象瑞帆节能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
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瑞帆节能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宜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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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如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8,000 万
元,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295,344.25 万元的比例为 33.18%。
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8,830.23 万元,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
计净资产 295,344.25 万元的比例为 2.99%。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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