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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神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9-01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8 日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吴建新先生
    8、会议的合法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数 12,671.999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96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 7,099.5633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3.988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72.4357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0.979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3,076.0841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0608%。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671.999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3,076.084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