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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软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9:15 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苏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8 日

    7、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旻逸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和授权代表 8 人,

代表股份 354,326,9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6166%。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51,487,82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 43.2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3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中小股东和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2,83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95%。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39,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9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

决了以下提案:

    1、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54,326,926       100%       0            0      0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839,100        100%      0             0      0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冯诚、王菲

   3、结论性意见:华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