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公司”)2022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益生股 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8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13,502,935 股,发行价格为 10.22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159,999,995.70 元,扣除安信证券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 18,337,999.93 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41,661,995.77 元,已划入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上述到位募集资金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已 预付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等费用后,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9,106,644.8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 并出具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和信验字〔2023〕第 000049 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孙)公司分 别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 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5,844,591.0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拟募集资金投入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号 额 入金额 置换金额 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 1 390,000,000.00 185,844,591.07 185,844,591.07 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 合 计 390,000,000.00 185,844,591.07 185,844,591.07 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自 2022 年 09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之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430,502.9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 金额 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9,397,999.93 1,060,000.00 1,060,000.00 2 律师费用 400,000.00 160,000.00 160,000.00 3 会计师费用 600,000.00 - - 4 登记费用 113,502.94 113,502.94 113,502.94 5 印花税 284,848.00 - - 6 材料制作费 97,000.00 97,000.00 97,000.00 合计 20,893,350.87 1,430,502.94 1,430,502.94 公司预先投入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187,275,094.01 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 专字〔2023〕第 000544 号)。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0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 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的先期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187,275,094.01 元。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 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益生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 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培栋 甘强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