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1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
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8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

资格及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

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
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为2023年9月18日,向符合条件的2,701名激励对象授予8,001.8120 万份股票期

权,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张淼                秦晓路




                                                     202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