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8-25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资格和能力,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丰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
1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映照 胡鹏翔 刘运国
2023 年 8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