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07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调增与关联方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金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计调增合计不超过 3,790 万元。我们认为该
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该
事项属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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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专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映照 胡鹏翔 刘运国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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