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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格通信:关于调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23-060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

币 1.68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拟调

增公司与关联人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电集团”)、长沙金

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金维”)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预计调增合计不超过 3,790 万元。

    关联董事余青松先生、杨文峰先生、余少东先生、钟勇先生在审议本议案

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增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

超过 2.059 亿元。

    (二)本次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本次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合同签订金额或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原预计     调增后
                                                      金额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
                 长沙金维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5,000      7,500
   采购商品
                无线电集团     技术服务   市场定价          10         300
向关联人销售
  商品/服务                                              1,000      2,000
                 长沙金维     商品/服务   市场定价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跃珍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贸易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

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

赁(不含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气设备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

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环保设

备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物

流代理服务;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

    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无线电集团总资产 6,332,702.39 万元,

净资产 3,264,034.17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1,326,804.89 万元,净

利润 151,493.04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无线电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长沙金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刘彦

    注册资本: 9,676.4587 万元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路 662 号芯城科技园二期 14 栋 6 楼 601 室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基础

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地理信息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软

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安防系统工程、基于位

置的信息系统施工;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集成;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电子

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终端设备、物

联网技术、通信产品、智能化技术研发;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基于位

置的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家庭服务;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终端设备的生产(限分支

机构);信息系统工程咨询、规划;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终端设备的销售;北斗卫

星导航应用终端设备的售后服务;智能化技术转让、服务;健康管理;劳动力

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

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

网金融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长沙金维总资产 72,945.23 万元,净资

产 64,585.31 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10,146.99 万元,净利润-756.89 万

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沙金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无线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长沙金维是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3
   前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以往交易中

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依照公

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

互利原则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具体交易对象提供单项关联

交易定价测算方式和公允价格说明,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予以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

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

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

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认为该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

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余青松先生、杨文峰

                                   4
先生、余少东先生、钟勇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

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
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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