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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超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3-05-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做事前认
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在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
相关材料后,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已发生的交易及生
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
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
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蒋锋、朱勇刚、范志军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