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修订稿)2023-07-26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蒋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蒋锋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日,征集人蒋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或“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蒋锋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
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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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锋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蒋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曾任无锡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
无锡分所审计部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宜
兴分所审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蒋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
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
在任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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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超控股
股票代码: 002471
法定代表人:刘广忠
董事会秘书:李变芬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0-87698298
联系传真:0510-87698298
公司网址:www.zcdlgf.com
电子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邮政编码:214242
四、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
(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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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2023年7月
26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的公告》。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2023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的
全部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征集人认为: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
强公司管理团队和其他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 2023年8月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
行表决权的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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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或者传真方式并按本公
告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邮政编码:214242
联系电话:0510-87698298
联系传真:0510-8769829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
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5、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
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
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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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
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
蒋锋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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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全文、《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修订稿)》全文、《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
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
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蒋锋先生作为本人/本
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
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00
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3.00
计划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4.00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
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
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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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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